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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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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如果你想賠的話,紅包不是大問題,那只是個習俗
意思意思就好了,沒人在計較這個吧,重點是工作損失和醫藥費不知道要算多少?
如果2個月都不能上班,可能要賠好幾萬

可能不用去找警察談如何跟對方如何和解了
不是每個警察都想惹這個麻煩,有背景的人還會叫人打電話去局裡關心,警察壓力也很大
警察做公親不成還會有後遺症

你可以直接問警察這樣誰錯的比較多,警察有你的筆錄和他的筆錄
因為現場也破壞了,也不用影印現場圖了
只能各說各話了

調解的事我認為應該交給調解委員會,雖然有些調解委員的素質也不怎麼樣
至少有證據證明你有嘗試調解過,也有人會在現場做紀錄
私下和解可能會有後遺症

你的錯可能有行經路口未減速漫行,和破壞現場
法律規定有人受傷是不能移動車輛的
有些警察來是直接開一張罰單
舊 2007-12-03, 02:3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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