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性侵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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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ry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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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4117141.shtml
夭壽喔,13歲也嚼下去

有性侵前科的宋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台南縣十三歲少女「小不點」,五日約對方見面後,把少女帶回住處同居,還告訴少女「我會娶妳」;警方昨天根據少女的電腦郵件,在宋的住處尋獲失蹤廿三天的少女。

警方表示,宋姓男子(廿六歲)有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多項前科,七年前因性侵案判刑入獄,今年七月假釋出獄。之前他所犯性侵案,也是透過網路甜言蜜語誘騙女網友,未料出獄後仍不改惡習。

警方調查,宋姓男子的母親在鐵工廠上班,每天一大早出門,晚上八點才回家,他軟禁少女「小不點」期間,兩人整天上網,宋母返家後,少女就不出房門。

警方說,宋姓男子外貌清秀,穿著打扮像大學生;被害少女課業不好,與父母感情疏離,家庭關係不健全。因兩人都沉迷網路遊戲相識,宋在網路化名「小恩」,結識就讀國一少女,五日約對方在台南火車站見面,隨即強帶少女回家,並性侵五次得逞。

少女的母親因女兒失蹤報警協尋,後來在少女的電子郵件信箱,找到宋姓男子手機號碼,查出宋在龍潭鄉的住處,昨天前往,找到與宋同床而眠的女兒。

少女告訴警方,第一天到宋家,一進房間就被撲倒在床上,她很害怕拚命掙扎,說「我才國一」,對方仍壓住她雙手,脫她衣服。「他一直說他愛我,要娶我」。

宋姓男子說,同居期間,曾接到少女母親怒罵電話,因此多次問少女要不要回家,是少女不敢回家,「說怕爸爸打她」。宋表示「我真的要娶她」。警方因少女未滿十四歲,宋性侵屬公訴罪,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移送法辦。
舊 2007-11-29, 07:10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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