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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gk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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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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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兄,念三類的還這麼溫吞
所以我才懷疑kaiserw兄是否仍在猶豫..

個人看法,kaiserw不算第三者,而是第二者,與女孩子一同為當事人。
時不待人,再由旁人(朋友)勸誡著力不夠,不如跟女方一起當面跟家長講清楚。
男生負責講,女方負責點頭。屆時家長一定會明白他們幫倒忙了,差點鑄成大錯。

剩下的善後種種,可以再說。
如果菁小姐確定是向著kaiserw兄的話。
事後對方男生也應該要有體認(既然對方無心,也強摘無益)
如果對方當真胡鬧,那更可以確定女孩子不可以交到他手上。(要有蒐證準備,還有請教懂法律的朋友)
舊 2007-11-26, 05:52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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