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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奇怪的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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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前一陣子在PCDVD看到的
"殺人就是殺人.不能因為被殺的人沒死.就加一個"未遂" "
同樣的行為.刑責差這麼多
另外.就樓上的討論
在高速公路後車撞前車.絕大部分是後車的錯
除非前車向後開
原因是後車需保持安全距離.若前車緊急煞車或車速過慢導致你"無法反應"而撞上
那表示後車車速過快或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我怎麼看都是後車的錯
一般道路狀況太多.但我想大概八九不離十
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若是搞太多條文跟自由心證
那就會變成有力人士可以做文章的漏洞了
2007-11-25, 11: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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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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