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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奇怪的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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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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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荒郊野外裡的天堂
文章: 185
引用:
作者
冷ㄉ很
有一句話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有列入法條嗎?
這真是入人於罪的好理由 我同事由工廠開15頓大貨車出門口 右轉入車道 期間有向左看有無來車 已轉到車道內但未全部拉正 但一輛超速機車擦撞到他車頭保險桿彈到安全島(她掛了) 因為判決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只好去蹲苦牢(他實在沒錢賠)
2007-11-25, 03:0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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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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