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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FOOLKID
你還是說反了,將特殊情況反作是一般的情況。

一般的情況就像我說的,教師打學生沒關係,學生打教師有關係。

如果是特殊情況,例如上了媒體或上了法院,不管是誰打誰都會有關係。要不要告下去或告到底,就要看當事人的意願了…

你還是說相反了,學生打老師是一般狀況,問題誰敢告家長會的壓力,媒體的壓力,人家會說你跟學生計較什麼,蓋布袋打老師不是從以前就存在現在有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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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7-11-21, 02:13 PM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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