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1256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47
引用:
作者applecore
保人死、債務亡 銀行公會大反彈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李祖舜/台北報導】2007.11.21 03:45 am
立法院研擬修正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把「保證債務」排除在繼承標的之外,引起銀行公會強烈反彈。銀行公會等四大公會昨天緊急聯合聲明,反對這項修法,因為銀行業授信高達八成都需保人,若保證人死亡後債權全部消失,衝擊範圍高達七兆五千億元。
銀行公會指出,如果按立院修法版本修法,銀行將面臨倒閉命運,也勢必會緊縮對中小企業、一般民眾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最近立法院審議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先限於未成年人享有限定繼承保障,不必從小就背負債務;但因為很多小孩繼承的債務多屬保證、借款為主,有立委提案增修一一四八條,直接將「保證債務」從繼承標的中刪除。
換句話說,不管繼承人是否成年、有無行為能力,未來可以只繼承財產,不需繼承作保的債務。


大家好像誤解了,限定繼承是債務財產都要繼承,但若債務太多就以財產還完為限,剩下的債務不用清償。但是若把"保證債務"由繼承標的刪除,它就不算在債務內,也就是等於繼承人只拿財產,而不用負擔這筆債務,形成一個漏洞。
舊 2007-11-21, 09:11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125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