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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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plecore
銀行公會更直指增修一一四八條是「王又曾條款」,因為王又曾掏空力霸資產,但只要他一死亡,所有作保的債務都全不算數,王又曾兒子王令麟等人也都不需繼承作保債務,可以只繼承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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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招好像越來越常被用到了
只要有對自己不利的消息出來
就用另一個似是而非的話題來模糊焦點
王令麟他們兄弟是未成年人嗎
現在修法是為了保護不懂法律而背負債務的未成年人
已現行法律而言只要繼承人辦理限定(拋棄)繼承一樣不須背負債務
修法差別僅在於保障不懂法律的未成年人
現在法律隱藏著的陷阱將讓不懂的人變為任人魚肉的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