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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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飛俠
以前聽過IBM的智慧財產權主管演講,他說IBM會作內部評估,決定哪些專利值得花錢養,因為就像您說的養專利花費不少。
至於那些評估認為不值得花錢申請專利的創意發明,IBM採取的對策就是「讓它們見光死」,也就是將它們公布在期刊媒體上,這樣就沒有別人可以撿去申請專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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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 是一隻大而無當的恐龍, 「讓它們見光死」的創意發明未必是真的不值得申請專利. 很多只是 nitch market size 未達 IBM 這隻大恐龍的食用標準.
不過既然 IBM 放棄了, 那麼檢回來加工處理延伸之後申請專利, 這未必不能撐起一般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