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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oatx
全面修法全民預設為限定繼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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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案 逕付2讀
【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 2007.11.16 12:20 pm
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達成共識
,對未成年人及受禁治產宣告人繼承遺產採「強制限定繼承」,立法院院會今天將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配套修法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討論協商。
立法院朝野昨天協商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初步共識,包括對未成年人及受禁治產宣告人採「完全保護主義」,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即「強制限定繼承」,不須呈報,追溯期三年。
繼承人繼承債務若為「保證債務」,如父母幫他人作保所欠債務,子女不再負繼承義務。 【2007/11/1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