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ightowl
放心!討債手法我一輩子都不會忘的!
都說"當然可以採用不羞辱的方式"下一秒又扯到存證信函?我都搞不清楚你到底想怎樣了!
給個證明吧!說說你怎麼知道那個小朋友不重視自己了!不要又是"你想或是你猜"的說法了
我還是那句話"錯的是大人,有必要扯到小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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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較羞辱?那我真不知道什麼叫做不羞辱人的方式了。好歹存證信函發送出去,是寄到當事人信箱,只有當事人或當事人家人知道這件事。效果比在便當內附紙條提醒更具威脅性(不去理會對方可能採取法律行動),但又不會全班皆知(當然稍後小孩或家長自己說出去那是另外的話題)。重點是存證信函會點出「欠錢」的事實。如果這個事實令你難堪,該檢討的不是老闆,是小孩跟家長。為什麼欠錢會欠到對方要來追討?
另外,我認為羞辱是:過當的形容詞!即使對方真的有這缺失
鞭屍一下,這篇有點多:
AV ****的心態?
這位 youoldmo 仁兄所發的言論不知你看到有何感想?特別是和我互譙的這段,這構不構成羞辱?
先前在 PTT DirectSale 板有位使用者辱罵其他人,結果被人踢爆開分身 ID,一票人因受不了對方言詞憤而提告,後來該使用者似乎因收到法院傳喚通知而語氣跟先前不同。不要以為這裡不會有,只是大家修養好,懶得去理會。看不見的事情,不一定不存在。如果真的像 PTT 直銷板板眾那樣做,我想該仁兄會被打爆。
引用:
作者nightowl
你都說我那句話對了!怎麼還在問該怎麼處理還有要找誰呀的這種問題呀?
你小時侯包的尿布要你自己掏腰包付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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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的論點有缺失啊!
問題在於小孩欠錢,廠商找誰吧?難不成大多同業都是像你說的找家長?
另外,怎麼解答我在 #150 提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