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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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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60
引用:
作者nightowl
如果是刻意拖欠便當錢當然是不高尚的行為....
不過用討債公司的手法去對付一個小孩又是高尚到哪去!
還留紙條勒!我看不如去公告算了!用這種手法去做事真不知道他這個老闆是怎麼當的!


大哥,您應該敎敎便當店老闆怎樣在不傷小孩尊嚴下,要回飯錢!
我真的想不出來還有更溫和的方法!
請大哥賜教吧!
我是認真的!
舊 2007-11-19, 08:00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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