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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母忘繳費 業者空便當放字條辱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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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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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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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清寒求學者
小孩子天天吃飯,連吃4個月,業者多次提醒放紙條,最後一次放紙條,沒放飯,就叫記者來說我受到傷害,果然無辜 ,應該叫業者年底再來收費,不要傷害國家幼苗,
大家都有當過學生,要繳什麼錢,一定是透過學生去跟家長拿錢的
嗯,小孩沒有錯,都是大人的錯,連忘4個月沒繳飯錢!
不過錢可以連忘4個月沒繳,怎沒忘了吃飯,繳手機費
都說要跟父母拿錢了,下一秒又來個小孩沒錢都是他的錯的說法!
我有點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2007-11-19, 07: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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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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