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ightowl
如果是刻意拖欠便當錢當然是不高尚的行為....
不過用討債公司的手法去對付一個小孩又是高尚到哪去!
還留紙條勒!我看不如去公告算了!用這種手法去做事真不知道他這個老闆是怎麼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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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討債公司的手法?那新聞上播的討債公司的手法怎麼解釋?還是說你忘了?
引用:
作者nightowl
討債公司沒有再欠債的人家門前或是牆上留字嗎?
我想講的是便當老闆的做法是有問題的,還是說你認為他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呢?
原因我想大家都知道,沒有繳便當錢呀!不過有必要羞辱一個孩子到這個地步嗎?
要是全台的營養午餐業者都來這套的話,那繳不起便當錢的窮小孩該如何自處?
你要不要教教他們!如何挺過別人歧視的眼光,修補受創的自尊呀!
錯的是大人!有必要牽扯到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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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採用不羞辱的方式:存證信函 + 法院催討,一切訴諸法律執行,即使賠本也要完成。
顧客吃霸王餐,老闆願意忍三個月已經算不錯了。請問在同業中有多少人有這麼大的耐心?
惡意欠錢 + 惡人先告狀,你還認同?真的繳不起的先去找廠商協調,他們反而先去找記者。以前是「欠大錢銀行怕你」,搞不好以後變成「欠小錢銀行也怕」
引用:
作者nightowl
忘了補一句!
別跟我說你小時候不需要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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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不重視了,還奢談別人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