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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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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上月因胎兒過大必須剖腹生產
現在術後申請保險理賠時,面臨一個問題(個人投保南山人壽,公司團保安泰人壽)
當初出院時,醫院有開立詳細收費明細供保險給付申請用(內有記載住院費用和手術費用)
問題是只有一份
可是現在兩家保險公司都在跟我要收費明細,而且限定要正本(影本加蓋院章也不行)
據保險業務員的說法,若無法提供者,則無法申請手術費用理賠(只能申請住院理賠)
造成我現在有一份保險無法申請手術理賠的情況...
而醫院方面也拒絕提供兩份明細正本
理由是手術理賠無法重覆申請
請問各位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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