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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涯水之巔
Master Member
 
天之涯水之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引用:
作者CIA
如果我去三井吃大餐,吃完不付錢,老闆如果不讓我走就是限制自由罪,打我就是傷害罪;如果我被羞辱就去看心理醫生,要求民事賠償....這樣就可以吃霸王餐了吧,有網友想試試嗎....?

似乎還是忘了最重要的步驟,請記得找媒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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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1-19, 04:39 AM #1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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