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老飛俠
Senior Member
 
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49
引用:
作者1024BITS
這方式就好像有預謀的殺人放火.告的成嗎?


專利是採登記主義,先申請到就算他的(專利局其實無法管究竟是誰真的先發明,老實說其實也不得不如此,因為很難有方法證明誰先想到,只好誰先登記就算誰先),如果A申請了某個專利,B在不同的時空也想出相同的構想,雖然事前完全不知道A,並沒有抄襲、模仿,但是B只要將構想付諸實施就算侵犯了A的專利。

我提到的這個人其實也有他厲害的地方,畢竟他真的預見到許多技術可能的發展方向,才有辦法讓一堆企業先後掉進他的專利範圍內。

所以現在申請專利都是有構想就先申請、先卡位再說,沒經驗的老實人可能覺得:我是有個構想,但是還有一些細節沒解決,我先想好再說。等他想好以後,赫然發現那個構想的核心部分已經被申請專利了,另外那位先申請的人有想通細節嗎?未必...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07-11-18, 07:37 A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飛俠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