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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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024BITS
這方式就好像有預謀的殺人放火.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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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是採登記主義,先申請到就算他的(專利局其實無法管究竟是誰真的先發明,老實說其實也不得不如此,因為很難有方法證明誰先想到,只好誰先登記就算誰先),如果A申請了某個專利,B在不同的時空也想出相同的構想,雖然事前完全不知道A,並沒有抄襲、模仿,但是B只要將構想付諸實施就算侵犯了A的專利。
我提到的這個人其實也有他厲害的地方,畢竟他真的預見到許多技術可能的發展方向,才有辦法讓一堆企業先後掉進他的專利範圍內。
所以現在申請專利都是有構想就先申請、先卡位再說,沒經驗的老實人可能覺得:我是有個構想,但是還有一些細節沒解決,我先想好再說。等他想好以後,赫然發現那個構想的核心部分已經被申請專利了,另外那位先申請的人有想通細節嗎?未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