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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sp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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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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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ja12345
提款機匯款是個人行為..
除非有證據顯示詐騙或是背信等不法行為...
不然是等於您把錢丟到我家來..
我是可以選擇不還的..

所以為什麼要凍結詐片集團的帳戶要匯個10元...(如果有把握拿回來為什麼不匯多一點?)

這和侵佔是不一樣的...
侵佔的定義是對自己持有之他人物品,當作自己的物品而使用...
所以在匯款時...按"確定"鍵時已經承認這項手續了..

所以為何提款機上要說明匯款只能"匯出金錢"

沒把握的人就別匯款...信用不良的就別辦卡...不會用卡的人就用現金...
要回錢的機會不是沒有...當然對方不是詐騙集團的都有機會要回來(當現在的人都是有良心的好人)...


你不還人家錢,人家沒告你,是人家自認倒楣,讓你貪了小財。
並不代表你這樣做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
別在網路上亂教

還有內文前後矛盾太多,良心和邏輯還有待磨練
舊 2007-11-17, 06:4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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