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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ja12345
提款機匯款是個人行為..
除非有證據顯示詐騙或是背信等不法行為...
不然是等於您把錢丟到我家來..
我是可以選擇不還的..
所以為什麼要凍結詐片集團的帳戶要匯個10元...(如果有把握拿回來為什麼不匯多一點?)
這和侵佔是不一樣的...
侵佔的定義是對自己持有之他人物品,當作自己的物品而使用...
所以在匯款時...按"確定"鍵時已經承認這項手續了..
所以為何提款機上要說明匯款只能"匯出金錢"
沒把握的人就別匯款...信用不良的就別辦卡...不會用卡的人就用現金...
要回錢的機會不是沒有...當然對方不是詐騙集團的都有機會要回來(當現在的人都是有良心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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