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宅男需錢急用,乃委託某XX公司銷售宅男所有之房屋、車庫及中古車一輛,售價約1000萬元(假設)。該公司之某職員疏忽,未能詳加檢查該輛中古車性能,見某路人甲有購買意願,乃與路人甲訂立買賣契約。然該車加油指示表儀故障,一直指著全滿,路人甲支付部分價款後,該公司某職員交付路人甲該屋及汽車鑰匙,並言明待房屋所有權移轉完成後,路人甲再付清餘款~然後路人甲開車上高速公路,因儀表關係未加油致汽車拋錨,撞上分隔島翻覆全毀,路人甲該如何求償?
以上是問題

能幫我分析答案 ~可能爭議的地方
和民法相關條文第幾條(這最難= =) 然後解決爭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