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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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停權中...
長大後,有一天MrHermes大大可以拿著自己存的好幾十萬現金前往賣場(不過錢要先藏著)
要是還有這種人存在,學"流星花園"劇情一幕:
馬上拿那一疊錢往對方臉打下去  老子沒錢媽?
啥?你告我打人! 那你涉公然汙辱在先 
(PS.錄音筆順便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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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然後兩造同時提告
一控對方公然侮辱,造成名譽受損
一控對方傷害(臉上有油墨成分,造成皮膚過敏,檢具驗傷單)
然後法院宣判~~~打人的賠比較多,而且多很多...
你那疊錢還不夠,得另外提款...
幹的好~~~我也要去當那個店員被你用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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