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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財產問題~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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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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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是誰告訴妳令尊有一半權利的?
亂亂講!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除非登記為兩人共同所有,否則另一半根本沒份。
所以現在的重點是妳們要能證明令尊有出買房子的錢,不管是170萬還是連後來的130萬,能證明出多少,才能拿回多少,證明不出來,只好認賠了。
況且如妳所言,如果令尊的財產比後母來的多,妳更應該擔心後母還可以要求更多的部份(不是分一半喔,除非令尊當年簽了共同財產制協議),搞不好能分的不只三百萬哩。
2007-11-09, 11:5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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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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