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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_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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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rukawa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08/57/nu2o.html

圓剛昨發表全球第一款具有衛星導航功能的數位電視棒,外表有如隨身碟,內建高感度GPS接收天線,開機定位45秒內完成;遇到收訊不良重新定位僅要1秒鐘,利用筆記型電腦螢幕,可清楚標示地圖、使用者所在位址,在收看數位電視節目時,仍可啟動GPS導航功能。

 圓剛指出,這款產品是專為全家人或兩人以上乘車時所研發的產品。其解析度最高支援1080i、在時數110公里時仍可清晰收到數位節目。


只要去科技的新聞看,裡面能不寫公司名稱嗎?寫了就是置入性行銷嗎?
如果上面這一篇不能寫公司名稱要改寫成"某家廠商"嗎?

例如:
某家廠商昨發表全球第一款具有衛星導航功能的數位電視棒,外表有如隨身碟,內建高感度GPS接收天線,開機定位45秒內完成;遇到收訊不良重新定位僅要1秒鐘,利用筆記型電腦螢幕,可清楚標示地圖、使用者...

這比較像是新科技的發表,可是Yahoo那篇給人的感覺卻好像是歌功頌德...
舊 2007-11-09, 09:5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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