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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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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14
有聽過"留職停薪"這一詞,我們公司就是用此作法(我們老闆的三位媳婦一樣照這規定走)
但"產假給薪"是真有點....怪怪的
重點不是在於懷孕辛不辛苦這點(當然我也知道懷孕非常辛苦)
真正重點是在兩個月沒在公司裡替公司生產或工作就可以實領薪水
請產假是一定要的,而且是絕對必要的
但員工離開職務不在公司裡上班時就不能拿產假或懷孕相同並論
懷孕、產假、薪水....是完全兩回事的東西
如果老闆給薪水是出自於祝福或做人情才給(像是給紅包那樣的習俗)
這樣我就能完全理解為什麼請兩個月產假還能實領兩個月薪水
但事實上好像不是,這種硬性規定好像比較偏向"婦女福利"或"員工福利"

之前我們公司也有女性員工這樣問過我
"為什麼我又沒離職,公司幹麻不發我薪水?"
我就說
"妳有來上班嗎?妳不是在生小孩嗎?"
那位同事忽然恍然大悟說
"對厚!我忘記我有請假....."
舊 2007-11-09, 02:5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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