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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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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nzcym
因為人民沒有選擇參不參加全民健保的權利, 自然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對已經是少數的罕見疾病用藥採取歧視的態度。

所以歸根究底的疑問是
1) 全民健保究竟是社會福利救濟或是賺錢營利為主?
2) 如果全民健保以賺錢營利為主, 那麼繳付的保費高低為何要和個人所得有關?
3) 罕見疾病的定義為何? 0.1% , 1% 還是 10% 的人口得病才有資格請領用藥輔助?
4) 能否列出幾個社會福利專款/專案專審做得十分成功無暇的基金會?
5) SARS 是否為常見疾病? 那麼依據罕見疾病用藥給付的規範, 是否有需要撥出數百億專款對付此一偶發性之罕見疾病?
6) 如果[全民健保]有權力犧牲罕見疾病患者用藥, 那麼我們是不是也有這權力犧牲[全民健保]?

第6點應該可以
你可以放棄國籍
以外國人身分駐台
應該就不用繳健保費
舊 2007-11-08, 09:14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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