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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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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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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plecore
問題就在於,所謂的不尊重是誰界定?校長?在"真正"的大學殿堂裡校長算老幾,教職人員與學生才是大學精神的核心,哪輪得到行政人員說三道四。

用一般人的眼光來界定?穿拖鞋叫做不尊重,那露乳溝臀溝染頭髮穿洞穿環的也會有人覺得很刺眼被冒犯啊,是不是也要禁掉,愛因斯坦那種亂髮也叫人看不順眼,一併禁掉吧,照某些人的審美觀念來看,可能理平頭穿制服才足以叫做尊重別人吧。

能夠接受別人擁有你不欣賞的裝扮,這才是真正的互相尊重,否則只是用自己的權力或地位強迫別人照你的想法去作,這根本就是一種不尊重,而"真正"的大學不該是這樣的地方。

學校,照M$的說法,是"激發無限創意及潛能"的地方,這才是大學應該對學生做的事,至於其他狗屁倒灶的規定限制,就省省吧。當然那種把大學當軍校在辦的就不在討論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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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之前提過的自由主義教授之外...


只要你喜歡 沒甚麼不可以
舊 2007-11-08, 05:49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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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