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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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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對了忘了說,如果你堅持要辦拋棄繼承的話,包括兄弟姊妹,家丁奶媽,叔叔伯伯,姑姑嫂嫂
孫子孫女,....等等凡是有可能成為繼承人,都要一起辦理拋棄啦,不過難免有疏漏....
自己決定吧
限定繼承的話只要一個人辦理,其他繼承人都視同限定繼承嚕...
現實上會不會有人照樣討債不得而知,但是法律上一定站得住腳的。
舊 2007-11-08, 05:1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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