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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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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龍貓說的沒錯喔,不要去拋棄繼承,辦限定繼承比較好
理由是如果還有其他繼承人的話,他們還是會繼承到被繼承人的債務,
也就是說會按繼承順序由下一個繼承順序的人繼承,
辦理限定繼承的話,簡單的說就是全部的繼承人都不會繼承到債務了
辦理方式應該是按照非訟事件法...上司法院下載範例表格吧...
然後再去送件就好了
不懂的話可以去各市政府有法律免費諮詢,或是法院那邊有法律諮詢喔
不會很難,不然請律師寫要花6000塊以上吧
舊 2007-11-08, 04:5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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