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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氣泡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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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07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這只是舉一個例子,說明舉證的難度,並非模糊焦點.
我提的例子,並不是迴轉路口,該車是由沒分隔島的對向直接迴轉到我的車道.
打官司當然可以,先申請車禍鑑定.
不過,車禍鑑定費要自己出,警方和保險公司的人都說官司打輸的機會大,你要搞嗎?

也就是,後車追撞前車,除非前車罪證確鑿,否則吃虧的還是後車.



舉證困不困難與否並不能改變事件本身的對與錯
吃虧可不是代表行為就是錯
而不是你一開始說的後車追撞前車就是後車錯
(煩請自行回頭看在20頁的你的回覆)
更何況是依照地點的不同所能引用的法規皆不盡相同
而在回頭看上面你所說的就會知道
你本身只是因為舉證困難所以就說是後車的錯
今天你或許還可以分辨這樣做是不是正確觀念
但是你是否想過
你那種後車追撞前車就是後車錯的觀念
會不會讓其他版友誤解而導致是非錯亂
舊 2007-11-07, 08:26 PM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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