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S^
這種事很正常吧
七天可退
兄台難不成以為,被退貨的那些東西全拿去填海了?!
另,金士頓的隨身碟全新的就是format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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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消費者便要概括承受?
這篇的目的是...
提醒消費者朋友注意的方法,畢竟誰都不願意買到
"使用過"的新品。
幾百塊的東西小弟不會在這發言而為了企求能得到什麼補償,小弟使用了2個管道...
1.合法的提出客訴。
2.不以謾罵的口吻善用討論區的機能來提醒其他朋友注意。
否則大家都以"這種事很正常吧"來帶過只會造成廠商的予取予求.....
也許^DS^大大下次也會注意到類似的事件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