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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女校長 通過不適合留任
【聯合報╱記者吳政修/新營報導】 2007.11.06 04:10 am
被家長委員會提出不適任案的鹽水鎮歡雅國小校長馮秋香,經教育局1個月輔導,校長遴選委員會昨天開會投票,全數通過馮秋香不適合留在原校擔任原職,教育局將循行政程序調整她的職務。
歡雅國小家長委員會指校長馮秋香向同事、替代役男開黃腔,在男畢業生褲襠、女學生胸部簽名,經常鬧情緒與社區不合等,向校長遴選委員會提出不適任案,上次校長遴選委員會議決議輔導馮秋香1個月,15名遴選委員中的5人組成輔導小組輔導。
昨天下午2時再次召開校長遴選委員會,有12名遴選委員出席,有人認為她認真辦學難免會得罪地方,有人肯定她的辦學,但也有人認為她與地方不合,不適合繼續留在原校。最後投票表決,一致通過馮秋香不適合留在原校擔任原職,請教育局依行政程序調整。
原本表示若沒有撤換校長,不排除發動學生罷課的歡雅國小家長會副會長魏延儒,昨天下午獲知結果後,僅表示通過就好了,其他的不用多說。
馮秋香對校長遴選委員會決議感到意外,她並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也不知道昨天要開會,還未接到開會結果,「事情不應該是這樣的,從頭到尾不知道自己錯在那裡。」
針對教育局人員和部分遴選委員表示,整件事演變至此,主要是與地方溝通的問題。馮秋香說,輔導期1個月確實給了她說明和證實自己認真辦學的機會,「該做的溝通也一直在做,並不是溝通問題,整個事件和決策對她非常不公平,就像校園版腳尾飯事件。」
馮秋香說,在職務調整前她仍會正常上班、辦學,一切以學生受教權為重。對這椿不適任案風波,許多老同事私下為她抱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