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Rainwen
基本上採用什麼病該給付或什麼病不該給付的方式是不太合理的。

在下是認為健保等同稅收,收入越高,保費負擔就要越高;
但在自付額部分則反過來,採基本額+所得加權額,所得越高,自付比例就越高。
也就是說,不管生什麼病,如果你窮,再輕微的病政府都會幫你買單;
(不過還是不能亂生病,因為有基本自付額)
但如果你有錢,再嚴重的病都要你自己付錢。

罰款也可以按這種方式來處理,收入高照樣可以罰到讓你脫褲子;
收入低也有基本額度讓你不敢亂搞.....


當然,有人會說,那這樣我繳保費幹嘛~
對不起,你就是要繳,因為這等同稅收,收入越高的人,所需負擔的社會成本就是要越大。
只是這筆錢是專門拿來處理醫療問題.....

但有兩點大問題是政府必須處理的(這對全世界的政府來說都是大問題)
一是費用浮報,不管是政府的稅收還是健保費都有嚴重的浪費問題
二是逃漏費用,逃漏稅跟健保費...


以所得比例作為健保, 罰緩, 稅金....相關基準!
這是不錯的構想... 但早被提出n年有了... 卻難以實行...

1-立法者幾乎是高所得者, 其後尚有財團撐腰, 有可能讓這種法通過嗎?!
2-地下經濟如何課徵?!
舊 2007-11-05, 04:23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