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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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採用什麼病該給付或什麼病不該給付的方式是不太合理的。
在下是認為健保等同稅收,收入越高,保費負擔就要越高;
但在自付額部分則反過來,採基本額+所得加權額,所得越高,自付比例就越高。
也就是說,不管生什麼病,如果你窮,再輕微的病政府都會幫你買單;
(不過還是不能亂生病,因為有基本自付額)
但如果你有錢,再嚴重的病都要你自己付錢。
罰款也可以按這種方式來處理,收入高照樣可以罰到讓你脫褲子;
收入低也有基本額度讓你不敢亂搞.....
當然,有人會說,那這樣我繳保費幹嘛~
對不起,你就是要繳,因為這等同稅收,收入越高的人,所需負擔的社會成本就是要越大。
只是這筆錢是專門拿來處理醫療問題.....
但有兩點大問題是政府必須處理的(這對全世界的政府來說都是大問題)
一是費用浮報,不管是政府的稅收還是健保費都有嚴重的浪費問題
二是逃漏費用,逃漏稅跟健保費的人真的很多......尤其是高薪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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