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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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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sohoman9
刑法第306條(入侵居住罪)

I.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II.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第二點有點看不懂??有人可以幫解釋一下嗎?

舉個例有個流浪漢跑到你私人土地上睡覺,你要求他離開他不肯
那就觸犯刑法第306條了
舊 2007-11-04, 08:0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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