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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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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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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an01
名 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
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一)白虛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
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
車輛行進。
(二)黃虛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
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
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
,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四)黃實線: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
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紅實線: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六)雙白虛線:設於路口者,作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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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想表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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