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狂龍一聲笑
傻眼

ip是鐵證? 你是不懂還是假懂!

而且原來臺灣要證明自己未做過才是無罪!!!

以前是因為民智未開

所以才常常容易被人污陷 被警察唬走

現在你以為沒有人懂網路嗎?

教人用逆來順受的方式面對法律 簡直就是可笑

+1

現在都甚麼時代了,也不是專制體制的國家
連大學生都會的統計學裡的假設檢定講得很明白
辦案,當然是要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有罪才抓人
如果要證明自己無罪才不會被抓走,那就是白色恐怖啦
舊 2007-10-28, 12:57 PM #1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bb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