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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果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福島滿的冰箱裡
文章: 687
引用:
作者bladelin
警察的IP就是鐵証
你有鐵証證明被入侵或親友貼的嗎?
你有錄影帶或人證證明那些是親友貼的?
你有中華電信的資料證明那些是駭客貼的嗎?
沒有辦法證明就乖一點
教人用臆測方式面對法律, 簡直就是入人於罪





警方會找你就是有足夠證據
等檢方的傳票到, 至少代表你不夠配合, 可能會誤認你畏罪
而且跑一趟是代表深有悔意(雖然只是測試貼圖功能)
聽過罪犯會心虛的跑一趟嗎?





[不要承認] 是不要承認 "你有散佈猥褻物品的故意"
不是否認貼圖





前科的問題只要在google輸入 "緩刑是否算有前科" 就有一大堆資料
自己找吧





依照我看過的一些例子
這種貼A圖跟A文的都是緩刑
都不是大罪, 對社會他人的影響也很低
(幼交的會嚴重一點, 開題的不會是貼這種吧?
如果你貼幼交圖, 我會詛咒你去死)

處罰會有
乖一點會更輕
自己思考吧!


請問您最近業績是否不夠??
舊 2007-10-25, 11:38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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