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狂龍一聲笑
Major Member
 
狂龍一聲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看來大濕已無法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那麼本席宣判 被告(船家)和受害狗的死並無直接與間接的關係

被告無罪開釋!
舊 2007-10-25, 12:31 AM #13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狂龍一聲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