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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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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荒郊野外
文章: 225
前幾個月也陪我朋友去警局
他在論檀上貼圖 貼很大

後來被發通知了...
去的時候還有台北下來的
我們在屏東...

那警察說好像不要有****就好了
這可能是警察個人觀點吧!

最後以40小時勞務!
我想能罰錢了結就算了!
因為等它通知不知要幾個月........
舊 2007-10-24, 11:32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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