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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usk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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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58
1.放心,不用去,電話約談沒強制性。
2.如果警察寄通知書到你家,上面沒有案號只有發文字號的也不要去。
3.有案號的,跟他要求轉到你家附近的警局才去,不然等他們自己來載你去。這些不影響日後判決。
4.最後真的要作筆錄也沒關係,老實作答
5.就算被帶去地檢署關幾個小時也不會有事
6.檢察官機八要你交保就讓它交保
7.這種小小案最後一定不起訴或緩起訴。

結論 別鳥它
上面說的不太可能到7....我猜1~2就結束了
舊 2007-10-23, 11:16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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