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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DI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02
看了敘述,只覺得奇怪,為何報案還要拿身分證?
如果可以先警示,那筆錢可能還來不及被詐騙領走
再等被害人在定時內或派個員警跟被害人回去補拿證件不行嘛?
 
舊 2007-10-23, 10:32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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