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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也看了之前的討論,版主鎖文也的確讓我不吐不快,
所幸這裡還有討論,
目前看來是C君咬住了"恐嚇、爬樹與淋雨"的部分,並貼上法律條文使得各網兄心生警惕,而當事人則希望小事化無。
以下是小弟的一點淺見,針對C君的回覆。
若你想證名是我那是否一開始就應該先拿出證據
----又沒人知道是誰,自己出來招認還要人家拿出證據。
從前面到現在所提起的手機簡訊照片等資料若你無意公開那心虛的是你還是我呢?
----手機簡訊照片等資料?這與消失的費用有關連嗎?是指什麼心虛了?沒頭沒腦的完全看不懂。
所有的資料指向我那我那可否請你題出更近一步的證據
如外拍我帶景在場的證明
----沒有人說是你。如果自己要招認,別人不需要證明阿。
外拍麻斗爬數淋雨跳曜的照片
----原文”因為攝影師們都會要求她做一些動作...例如說是爬樹...或是淋雨...等的情境....”,有這樣的要求,不代表答應並且有照片。
外拍日期時間地點請說清處
所有辦過的外拍私拍報名資料及繳交的作業
都保存的很好可以隨時跟你合對
----要核對啥阿,日期時間地點、外拍私拍報名資料及繳交的作業,核對這是要幹嘛?MD沒有收過任何一毛錢,應該先核對錢到底用到哪裡去了。
關於手機簡訊這一部份我可以跟你說----???
我的電話沒給麻斗過所以跟本不可能發生----???
若如你所說的麻斗拿出的簡訊非我所有的手機所發出
那可能會多一條偽造文書或偽證罪----???
所以我建以你所說的那位麻斗最好是把那封簡訊砍了
----似乎是很致命的證據,到底內容是什麼?
外拍的事一只以來都在麻煩織天使處理
因此麻斗跟我機呼都是第1次見面
當然我是不可能要求穿帶的內容!!
----"穿帶的內容",呃我Orz了,完全看不懂。
淋雨跳曜爬樹這種事跟過我帶景這一組的人都知到我是不會這樣做的
上回台大外拍才跟榕樹&阿麵差點為了他們要小柔淋雨的事翻臉
----這樣很好阿,淋雨會感冒,跳躍爬樹最好有保護措施跟保險喔。
外拍辦到現在沒有麻斗或是報名參加的同好跟我投訴過
請問我要去向誰溝通呢?可否請你告訴我!!
----沒有投訴是要溝通啥?又如果有投訴,主辦單位是沒辦法處嗎?
錢的事....
是我跟麻斗的事
沒你的事!!
----在公司裡,要是沒有監察人,帳目又黑箱作業,能不被掏空嗎?但如果能夠將帳目攤開,自然大家就能瞭解是不是冤枉了,我們就住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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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疑點的部分,可惜卻隻字未提。
是否有讓繳費報名的朋友認為花費是要請MD?
卻向MD說有照片就沒酬勞。
懶得去查這樣是什麼罪。
大夥兒聊聊,社會上的五花八門,沒做過的不用怕別人講。
要真有其事,沒搞上報紙也算是好運,就只在這小小的論壇流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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