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D3STYPER
A兄,
我必須這麼說,
"分贓"是一種嚴厲又難廳的"指控".
今天會跳出來揭發這件事, 完全就幾個考量,
1. 參加PCDVD外拍攝影者的質疑.
2. 有心人士利用model免費外拍來收費.
3. PCDVD這個平台遭到濫用.
就像我在那個討論串說的, 就算一個人頭300, 8個人也不過2400,
能靠這個賺錢, 我就不信!
我認為這不是講風涼話的時候, 通通在追錢的走向, 真的有所謂分贓,
被追的那個可能不咬嗎?!?!
丟個分贓不均然後走掉, 不是我說你,
這真的不是負責的態度,
BTW,
也太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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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用詞難聽了點,但其實一點都不嚴厲。世界是這樣走的,要是有人在 PCDVD 這樣走我也不訝異。
當然,PCDVD 的外拍我不清楚、沒參加過、也不熟悉流程,我不能說任何東西或指責任何東西。"貪污" 和 "分贓" 或許用詞是難聽了點,但是過程並無太大分別。還是用 "收取不當或過多金錢" 和 "不當的金錢流出分配" 會比較好聽點?
而或許***長是裡面人又或許是為正義而站出。如是後者,社會需要多點這種人,小弟滿懷敬意。
不過就我辦過的任何類型的活動而言,來參加我們活動的人,我們絕對不會跟他們講他們繳交的金錢流向。我們 "分贓" 絕對均勻合價,而 "污" 來的錢實在太少,所以就等下次活動要是不小心花費過多就捕上去了。當然,到底花了什麼錢,除非之前同意給大家知道,否則我絕對不可能給大家知道。小弟偶爾交比較多朋友,或比較會殺價。很多價錢是不可能一一拿出來給大家知道的,天知道有心人士傳出去會怎樣。一些好康的東西下次就甭想玩到了。所以,即使污多了,So what?
舉個例... 假設小弟舉辦 Clubing。每個人給 $10,一個小會場 500 人這樣就 $5000 了。有些門口臨時來的不算,有些是可以抽錢。有些是自己給 DJ,有些是他們給。可能我談判技巧比較高,大家也是朋友,我最後談到門口臨時來的 $20 可以抽一半。DJ 跟舞廳對分,最後扣掉****宣傳等等,淨賺了 $3000 多... 那請問我該退這 $3000 多回去給舞廳或來跳舞的人嗎??? (我也沒跟大家宣傳賺剩的是我拿走∼)但是那是以我自己的能力去跟舞廳談判成功和廣告宣傳成功!否則有可能虧勒∼虧了錢是自己吃下還是去跟那天跳舞的人要回來?
這是以我的角度回答了第一點。
當然,C 大如何花費,我當然不知道。但是就如我上面講過,很多 "好康" 的是透過自己的人際關係建立起來的。如果自己沒有那種人際關係,當然只能付錢找別人有人際關係的去喬。去旅館打給 GTO,玩完付錢,還能管剛剛 X 過的女生收多少錢嗎?要是自己有人際關係,幹嘛去讓 GTO 賺?就是沒女人才只好給 GTO 賺啦∼至於 GTO 有沒有給那女生錢,很顯然跟**客一點關係都沒有吧?嫖客想管嗎?那可能事情就大條囉∼∼∼至少肯定比這大條多了...
這不知道算不算回答您第二點。
第三點問題,是的,PCDVD 平台或許遭到濫用。畢竟不是 C 大自己的站。C 大或許不該來 PCDVD 找外拍對象。
但是要是沒記錯,以前紅版主就讓 C 大帶 PCDVD 的外拍。大家只是互相取捨利益而已。PCDVD 有需要人帶外拍,而 C 大正好可以提供此服務,並且 PCDVD 也並沒過問過金錢流向的問題。當然,PCDVD 可以停止跟 C 大之間的服務。這就我看來並沒有真正什麼濫用不濫用的問題。畢竟 PCDVD 也因此吸引到不少攝影者不是嗎?(就像旅館為了吸引芳客而跟 GTO 合作,旅館該去管 GTO 怎麼給錢給那女的嗎?)如果 PCDVD 真的認為遭到濫用,停止跟 C 大之間的協定就好囉。如果 PCDVD 認為嚴重到自己的 Brand Image 遭到損壞,當然可以向 C 大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