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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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標準的pcdvd的討論方式,
當事人陳述的事實都不被重視,
一昧只往自己想像的方向鑽.
與會的人不平都不是在錢的問題,是再於情義相挺之後的落差.
主辦在前面也回了錢的用途,scity兄也有補述這方面,
選擇性的視而不見事發生啥事??暫時性失明??
整個文一直在追打著一件事情,
主辦貼公告的費用,原post代mm表示沒拿錢,拿照片.
看似一件事,其實是兩件事情,
前面有人對法律層面去討論過,有興趣往上翻,
不一定對,可討論,但別再選擇性失明.
再來為何不等等mm方的說法呢??
如果mm收了主辦答應他的相片(沖洗費??),或是主辦聲稱的禮物,
或是其他的補貼,是不是也要抓來撻閥一番??
再等等更多當事人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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