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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_stone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83
引用:
作者gunnertako
我離題一下!! 你那馬祖的照片還真好看!! 我很專心的看完了
呵呵


剛溫啊~~~離真大

至於前後我用了兩個比方跟一個自己去拍的例子,
幾位朋友的焦點都在第一個上,想要怎麼引申解釋是你的事,自行負責.
視若無睹的第二跟第三個,那些說了也是白說.
怎麼沒有人說mm是修車師傅,主辦是車廠呢??
不舉爛例子某些人都是自動忽略.
想對號就請便吧,不再回應這些,佔了人家的版面.

謝謝 scity兄 跟 猛男兄 的說明,事情比較明朗了,
就像兩位說的,這真的是小錢,從宜蘭到台北的交通來回費用都比這多吧,
其蒙子上真的會很糟,很遺憾發生這種不愉快.

現在三方已經有兩方出現了,現在就差mm的說法了,
有勞代筆的原post取得mm的說法了,
關於事前的約定與事後的禮物等等.....
舊 2007-10-19, 09:39 AM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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