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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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i3568i
補充觀點:
1)淋雨跳耀爬樹:的確不是主持人要求的。是付費攝影師要求的。在這上面爭議沒意義,因為根本沒有人說是主辦人要麻豆這樣做。
2)我認為人魚會發文應該是聽到朋友的抱怨就起的俠義行為(閨房密友悄悄話...)。說不定當事人還不知道。
3)我想錢的部分大夥都有個底了。至於其他的有賴三方去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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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耀爬樹....沒人要求過
淋雨有人要求過....阿麵跟榕樹但當時他們是色狼不是攝郎
所以他們兩的要求沒照辦
一開始在man上跟大家說我要公開說
就沒有要鬧到大家不高興的意思
費用上非當事人無權過問~~~
而對我的不實言論
我前面也有說過請他以後確定實情在直行
不要都還不清處就搶這扛下來
他沒立場要怎麼跟人溝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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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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