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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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umaf
做為一個老百姓的悲哀.屢次建議.都不實施.希望能改善啊!....
> 第三次!是否超速照相.可否放寬一點.我們的標準太嚴了.動不動就要看儀
> 表板.剛好這個路段.這個時速.就是規定超過10公里以內. 路邊指標.到底限速多少.
> 我們不可能記起來.這邊限制多少那邊限制多少.除非每天走的路.感覺起來好像政府
> 只會管我們的[疏失]就要錢.開車都要戰戰兢兢的.看儀表板!可否超過20公里才取締!
> 尤其是信義隧道從70.60.50.40公里.外縣市來的真的是.....讓我們有交通部跟人民
> 搶錢的感覺!
這是我5月建議的.但官員還是官員!教我如何雞婆一點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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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次你遇到不清楚速限的路段,
請就以最低時速 50 (表速 60)來行駛,
時速 50 就算在有「工區速限」的路段超速也不會有事的。
2.
信義快的時速從 50 ~ 70,
上方或隧道內都有設立速限標誌,
應該算合理。
你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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