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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diadiadd
呆一直認為與其在浪費警力做這種取締的事
不如在議會提案撥檢舉款進行專案
然後依警局配發數位相機並進行拍照存檔登錄
召募低收入戶或弱勢團體,依舉發事証以件計算分發獎金

一來有經費來源(取締分配款)
二來節省警力負擔
而且可以照顧弱勢團體

投書小強市政信箱過,沒有任何回應....只看到強哥在喊警力不足.....


說的好!!!!
舊 2007-10-15, 03:0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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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