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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yang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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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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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i3568i
也就是說,這裡討論的是收費員的適法性問題。至於其他的都不討論是吧!瞭解。真希望我上法院的時候,討論題目的範圍可以完全我作主就好。


這裡不是法院~
我是以學習的心態來這提問的
在說真的提到法院的話我記得以前有聽說
警察已不當方式取的的證據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ex:像沒有搜索令或刑求等等
所以好像有公務人員若違法處罰條例就不適用的說法?不知道這是不是對的
舊 2007-10-15, 10:38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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