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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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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marsea
姑且不論教育部的成語還有多少可信度

不知為何小弟的新注音怪怪的 其實小弟是要打”由於”

發生這件事的是小弟的同學 他在當場是拿不回來

所以我想知道 這樣不由分說沒收 對大家來說是很合理?

或是與我認同的不合理較為接近?

於法其實校方的做法沒錯,所以我才說你應該去跟教務處談談
我們學校補辦一張要300,所以畢業要求保留時,付了300
的補辦理費就不會硬性回收,可是這是校方給的方便,不代表
一定得這樣做
舊 2007-10-14, 04:0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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