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綠島之星上的乘客們可以接受,不代表凱旋二號上的乘客也必須接受,因為中大型寵物與人一同待在"客艙"本來就違反一般人對大眾運輸工具的習慣與認知。之前提到的一些有明文規定的大眾運輸工具,有允許的中大型寵物待在客艙的嗎?沒有,一個都沒有。而這些相關的明文規定建立了一般人對大眾運輸工具是否讓中大型寵物搭乘的認知與習慣。
基於上述,規劃行程時沒有考慮到包船當然是問題。
另外,你的邏輯也有問題,你騎腳踏車撞到甲,甲不跟你計較,而你騎腳踏車撞到乙,乙卻跟你計較,難道會是乙的錯嗎?你可以跟乙說"甲都不跟你計較了,乙怎麼可以跟你計較"嗎?當然不可以。
要記得綠島之星與凱旋二號都只有客艙沒有貨艙,所以重點在於其他乘客有沒有人反對,而不是船長。
既然苦主網誌所言真偽,檢察官會一一詳查,怎麼檢察官還沒結案,大濕都已經有"定論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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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用邏輯方法反過來檢驗上述言論的正確性. 假設以下敘述為真 [當時待在事發現場, 有照片影片佐證的狗主公開言論都只能算是"臆測"] 那麼誰才能寫出事實? 你所認為的事實又有多少人證物證來支持?
關於你所謂的 [明文規定的大眾運輸工具,有允許的中大型寵物待在客艙的嗎?沒有,一個都沒有。] , 這裡剛好有反例: 綠島之星讓狗待在客艙, 搭巴士的時候狗也是待在客艙. 這些所謂的 <不允許中大型寵物待在客艙的大眾運輸工具> , 並這不是大眾運輸工具拒載中大型寵物, 而是它們有設立專屬的貨艙, 行李艙來托運. 在有比安置在客艙更適當的狀況之下, 上面 [不許中大型寵物待在客艙] 之敘述方能成立.
綠島之星沒有專屬的貨艙, 行李艙來托運中大型寵物. 所以船長讓狗待在客艙. 巴士不通風的行李艙不適合放動物, 所以司機讓狗待在客艙. 那麼凱旋二號的後甲板算是貨艙, 行李艙, 還是客艙? 後甲板是正常的搭乘空間嗎? 你要不要告訴檢察官你的答案?